食堂玻璃钢面不锈钢支架一体化餐桌凳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茂名市第一中学的委托,对食堂玻璃钢面不锈钢支架一体化餐桌凳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ZC
二、项目名称:食堂玻璃钢面不锈钢支架一体化餐桌凳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玻璃钢面不锈钢支架一体餐桌凳
2、数 量:一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以下证明: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国内注册法人(负责人)的厨具专业厂、司、商;
3. 在曾经实施的项目中,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参加投标,中标也作无效处理:①中标后因验收不合格,或被认定为合同履行时存在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②因设计存在安全隐患并发生了火灾的;③存在被认定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履行合同而不能完成验收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
4. 提供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样品(一份)及质监局直属的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并就自产产品餐桌凳厚度结构30(3+1+5)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合理解释。
5.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21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质监局直属的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的合格检测报告;
*以上资料1、2为原件,3、4、5、6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8 月 26 日10:00 (投标文件受理时间9:30-10: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梯七楼710 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 8 月 26 日10:00 (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梯七楼710 室。
十一、下载链接:http://www.mmzczb.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0668-2881299、2881799 电话:
传真:0668-3333169
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梯七楼710 室
邮编: 525000
开户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油城八路分理处
帐 号:44001690041059666888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