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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东方大道三期高水公路交汇路口新建交通灯信号控制系统及高清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信息媒体: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09-30 11:41:39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高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高州市东方大道三期高水公路交汇路口新建交通灯信号控制系统及高清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ZC14G05G2291

二、项目名称:高州市东方大道三期高水公路交汇路口新建交通灯信号控制系统及高清

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工程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高州市东方大道三期高水公路交汇路口新建交通灯信号控制系统及高清

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

2、数    量:一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      具备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含)以上或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的叁级(含)以上资格证书;

4.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主要设备高清抓拍摄像机、高清全景摄像机、频闪灯、车辆检测器、交通信号灯检测器、复合控制单元及抓拍控制软件的原制造(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供产品原制造(生产)厂商三年以上质保承诺书(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0930日起至20141016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提供与项目相关资格证书;

7、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12为原件,34567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102109 30(受理投标文件时间9 :009 :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7710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102109 3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7710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mmzczb.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先生、朱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66828812992881799                 电话:--

传真:0668-3333169                    

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梯七楼710

邮编: 525000                               

开户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油城八路分理处 

  号:44001690041059666888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