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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铺位及房屋招租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信息媒体: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6-09 14:36:53

  

一、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17525日在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上提交以及张贴于高州市文明路潘州公园边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公示栏的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铺位及房屋招租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C17G06N072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三、项目概况:”“6、投标保证金:各商铺的投标保证金详见项目说明。以开标前两个工作日(2017612)下午1700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为准,开户人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银名苑/油城八路分理处,账号:44001690041059666888,行号:105592004365)。不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租赁押金,由招标代理机构转账到出租方账户用作租赁押金。中标者弃标或者在规定期限内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更正为:6、各商铺的投标保证金详见项目说明。以开标前两个工作日(2017621)下午1700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为准,开户人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银名苑/油城八路分理处,账号:44001690041059666888,行号:105592004365)。不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者弃标或者在规定期限内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三、项目概况:”增加一项:17、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本项目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为所投资产中标价的一个季度的租金,由中标者在签订合同之日与租金一同交到招租方。承包经营期满后,交齐水电费,交还场所(期满后的3天内需撤离自己所有物品)给招租方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则无息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如果有损坏,则照价赔偿。若逾期不搬清物品,将由招租方强制处理,责任由承租者自负。

3、原招标公告的“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各投标人可于2017525起至201769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现场购买(200/份),售后不退(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更正为: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各投标人可于2017525起至2017620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现场购买(200/份),售后不退(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4、原招标公告的“四、开标时间、地点:”“1、开标时间:20176140930(签到时间:09:00-0930)”更正为:1、开标时间:20176230930(签到时间:09:00-0930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出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请以更正文件为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76230930

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梁先生、邓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82881299 288179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83333169

特此公告。

注:1.注: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天”,“时间”指“北京时间”,采用二十四小时制。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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