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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民委员会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采购项目(ZC17G02N1412)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信息媒体: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2-04 16:06:50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民委员会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71204日至20171208),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拟采购项目需求及预算

    1、采购内容: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民委员会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149000元整(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元整)

二 、申请理由

  根据项目开工时间紧、实施地理位置比较偏僻、所需材料运输成本较高、预算不达到政府采购金额规定,该项目符合《茂名市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1目第(5)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机构或分支机构,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的要求现场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拟邀请供应商名称:茂名申地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五、供应商登记

    ()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登记截至日期、时间点:2017128日下午17:00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地址: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

    联系电话:13928033425

    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0668-2881299

传真:0668-3333169   邮编:525000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

 

                                          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民委员会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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