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C21M03N0031)竞争性磋商公告
茂名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ZC
项目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17000.00(人民币陆佰壹拾壹万柒仟元整)
包1:¥2990000.00(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元整)
包2:¥2250000.00(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元整)
包3:¥360000.00(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
包4:¥517000.00(人民币伍拾壹万柒仟元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人民币/元) |
1 |
自动分杯处理系统 |
5台 |
¥1950000.00(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元整)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4台 |
¥800000.00(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
全自动液体工作站 |
2台 |
¥240000.00(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
|
2 |
荧光定量分析仪 |
18台 |
¥2250000.00(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元整) |
3 |
生物安全柜 |
9台 |
¥360000.00(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 |
4 |
高压灭菌蒸汽炉 |
11台 |
¥517000.00(人民币伍拾壹万柒仟元整) |
总预算 |
¥6117000.00(人民币陆佰壹拾壹万柒仟元整)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10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若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但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8、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的要求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购买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1、2为原件,3、4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
地址:茂名市为民路101号
联系方式:0668-2922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幢1602房
联系方式:0668-288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8-288179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