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湖塘畜牧水产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高州市湖塘畜牧水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高州市湖塘畜牧水产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ZC13G03N0453
二、项目名称:高州市湖塘畜牧水产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沼气工程
2、数 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环保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没有负责在建工程证明;
5. 自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广东地区范围内承担过或正在施工单项合同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业绩,并提供该类业绩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01月15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证件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资质证书;
8、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
9、购买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1、2为原件,3、4、5、6、7、8、9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01月 20 日15:00(投标文件受理时间14:30—15: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梯7楼710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 01 月 20日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梯7楼710室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链接:http://www.mmzczb.com点击下载此文件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先生、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668-2881299、2881799 电话:
传真:0668-3333169
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梯七楼710 室
邮编: 525000
开户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油城八路分理处
帐 号:44001690041059666888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